術業有專攻…..沒有三兩三.千萬不要上梁山!
1>法拍房分「有點交」與「不點交」兩種:
大家都知道,購買「有點交」房屋,比較有保障、無糾紛。但是在公告開始,拍賣筆錄是註明 有點交,而投標前,如有第三人向法院陳報租約,此時法官將重新公告為「不點交」。如果投標人不察,就會陷入「點交陷阱」!
因此部份的法官,為提醒投標大眾,會在拍賣筆錄註明「本件拍定後點交,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」,雖然是法官的好意提醒,但卻更加深投標人的疑慮,要如何查明呢?怎麼界定有否點交呢?
2>進入法院投標室,從寫標單、投入標櫃、現場聽標到得標領收據或落標領回保證票,莊嚴肅靜的法院與擁擠的投標室,「官字兩張口,候門深似海」,絕對讓生手慌了手腳!
在投標室內,每天都有「判廢標」,亦稱「烏龍標」老戲碼不斷重複上演。保證金不足、案號有誤、未達底價、未附 委任狀,形形色色。怎麼有那麼多烏龍事發生呢?一言以蔽之,專業性不足,謹慎度不夠,加上忙中有錯,不得不飲恨投標室了。
3>投標所需辦理的手續細節步驟繁多,各式表格的填寫更是繁雜不已!拍定後其中更包括繳款、遞狀、權狀辦理、銀行貸款設定、申請點交、履勘引導、法院強制執行………等繁雜步驟。
4>至現場交屋,如遇到屋主不願自動搬遷,少不了激烈爭執!其後又必須引導法官、書記官、管區人員、鎖匠,搬家公司進入屋內,做強制搬離動作………..事後更要進行清理工作…….等。(如遇屋主破壞又要進行法律訴訟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