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先確定標的物的門牌地址、投標日、時間以及權利範圍。
二、到現場實地瞭解物件的使用狀況:
1、若是空屋,那就太好了,因為法院會將房屋現狀點交給您,而且有的空屋大門是沒有上鎖,可以入內瞭解格局。所以空屋都會在第三拍之前被標走了。
2、是債務人自住的(是否自住、出租或佔用,可由標的物的左鄰右舍探知),法院一樣點交,只是您不能大方進入瞭解格局,但若您有朋友是住在同一棟建築(如在同一排的透天、同一棟的大樓),那您一樣可以知道格局。若有住宅管理員的,就請教他吧!在不然就——-看看附近是否有相同物件是屋主自售或仲介代售的案件,佯裝買主大大方方的
參觀(順便探聽售價行情)。
3、是出租的怎麼辦?您得先清楚是在查封前出租(不點交)或查封後出租(不得抗拒查封效力,點交),查封前出租(若法院有裁定租賃權除去,則點交),租約到何時?(有些是假的租賃契約、有的是不定期租約,為的只是想敲一筆搬遷費,但現在的法拍市場已經很少有這種情形了)其實如果是好的案件的話(地段好、環境優、交通便利、標金又便宜),付個十至二十萬(行情)的搬遷費都是划得來。(畢竟省下的標金都不只那十幾二十萬不是嗎?)
4、佔用的情形是最麻煩的,大部分是債權人強佔,因債務人欠錢不還,所以佔用還債。除非法院聲明拍定點交,否則上法院打官司,耗時又費力,得到的所剩無幾。
5、最好是不要有持分的建物(像公寓、大樓地坪都是持分),若您注意建物有持分的案件多到第四拍(特拍)都還無法拍定。若您標的建物有持分,當您進住時,說不定還得付共有人租金呢!就算要轉手出售都難。
三、關於週遭環境、地段、學區、交通等,就依投標人需要(是自住或是投資)來評估。
四、願您標到您心目中的法拍屋